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部署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对正在加快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上海而言,深刻领会《意见》精神,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既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成色的重中之重。
一、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需要科产深度融合
国际科创中心不是论文、专利、项目和实验室的简单机械堆积,而是能够持续把原创成果转化为产品和产业的城市与区域。纵观全球,但凡跻身顶尖创新行列的地区,无不在科学发现与产业变革之间建立起了高效贯通机制。《意见》指出,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这表明,科技创新如果止步于实验室,就无法形成现实生产力;产业创新如果脱离了基础研究,就只能在低水平上重复。只有两者深度融合,才有可能跨越从“技术可行”到“商业可用”的鸿沟。
从现实看,融合之难恰在通道不畅。有研究指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5%至10%,近年虽有显著提高,但仍有提升空间;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从2021年的6.09%提高到2025年的7.21%,与OECD经合组织国家一般15%以上的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份额仅6.5%,美国则达到37%;2024年我国企业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企业研发总支出的比重仅为0.77%,明显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6%左右的水平。一边是科研成果“锁在抽屉里”,一边是产业技术需求“得不到响应”,双向梗阻使大量创新潜能难以现实化。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比拼的早已不是谁的高校更多、论文更多、专利更多,而是谁能把更多技术真正做成产业。抓住融合,就抓住了从“科技高地”走向“产业高地”的关键;放松融合,科创中心建设就可能沦为缺乏产业支撑的“空中楼阁”。
作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五个中心”全面提升能级的城市,上海在贯通知识创造、人力资源,产业体系、场景供给,成果转化、助企成长,资本运作、生态赋能等方面的综合条件在国内首屈一指。《意见》要求统筹科技、产业、金融、教育、人才政策协同,而这恰好是上海“五个中心”功能互相联动的内在要求:科创中心提供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技术,经济中心与产业体系承接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贸易、航运中心创造商业化场景并连接外部市场需求与全球供应链,金融中心承担资本配置、风险分担和价值发现功能。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紧密联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厚积成势。
从知识创造、人力资源看,上海创新策源实力雄厚。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超过2500亿元,投入强度达到4.55%,其中基础研究投入强度在12%左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率先探索建立基础研究先行区,长周期稳定支持科学家开展高风险和高价值研究,全国约1/3的《科学》《自然》《细胞》顶刊论文发表来自上海科学家。科教载体高度集聚,形成“3+2”国家实验室布局,86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布点;聚集187名两院院士及数十万高端研发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技术经理人队伍,不断激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
从产业体系、场景供给看,上海产业应用场景丰富。构建“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配套完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规模突破2万亿元,聚焦先进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开放海量智能生产场景、城市治理场景、民生服务场景,打造“星云智汇”“飞梭智纺”“黑湖智造”“欧冶云商”等一系列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全国首个大模型创新生态社区“模速空间”,聚焦脑机接口、量子计算、可控核聚变、6G、绿色燃料等未来产业,持续打造新质生产力接续力量。
从成果转化、助企成长看,上海加速科技体制变革。遵循技术与市场双重逻辑,打造高质量孵化器、加速器、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成立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举办科技成果拍卖会。创新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实施全链条加速、全过程推进和全要素配置。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推广“全部赋权+协议约定收益”模式,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上海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根据胡润榜显示,2025年上海拥有独角兽企业64家,位列全国第二,瞪羚企业73家,跃居全国第一;95家上海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总市值接近3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5,位列全国第一,科技领军企业在上海茁壮成长。
从资本运作、生态赋能看,上海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依托国际金融中心优势,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围绕三大先导产业和未来产业组建千亿级战略母基金,秉持战略敏捷,出台政策完善基金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基金“投小、投早、投长期、投硬科技”,更好发挥耐心资本作用。叠加国际经济、贸易、航运中心制度集成优势,在知识产权保护、科研设备通关、离岸科创合作、数据合规流通等领域先行先试,大幅降低科创企业研发成本与跨境合作门槛,构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科产融合生态。
二、科产深度融合赋能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落实《意见》要求、把融合这篇文章做深做实,实现“从0到1”和“从1到n”的跃迁,上海可能需要在以下五个方向上进一步集中发力。
一是坚持需求牵引,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意见》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作为基本原则,提出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健全“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验收机制。上海应推动更多链主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答题,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使技术路线更多由真实市场需求决定,从源头上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导向挂钩。
二是坚持场景开路,推动中试熟化融通转化。《意见》部署“强化场景驱动创新”,要求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为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提供服务。技术从样品到产品、从小批量到规模量产,最缺的是首单应用和熟化验证。上海可由市属国企归集发布市域应用场景清单,以联合测试、小额试点订单、首台套应用和供应商导入开展验证,把测试结果、采购合同、订单履约转化为企业的信用依据,助力企业跨过“死亡谷”、越过爬坡期。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协同培养使用。《意见》鼓励企业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活动和人才培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创新人才担任产业导师、产业教授;推广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和“双导师制”,推动人才在科技和产业之间双向流动。上海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包括职称互认、成果共享、权益保障等配套措施。加快科技型企业家人才培养,依托各类创新平台,为科研人员提供技术评估、专利申请、投资人对接、路演组织等全流程成果转化服务。
四是坚持生态涵养,促进科技服务体系向优发展。《意见》要求构建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上海要大力推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科技服务业规模及其在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同时,要设法“破除阻碍融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在无人驾驶、医疗健康等新技术领域积极探索“沙盒监管”方式,广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五是坚持合作共赢,在长三角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中拓展融合空间。上海国际科创中心扩围至长三角,意味着深度融合要从“点”走向“面”,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跨区域协同创新能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要应用好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要素资源,建立跨城联合尽调互认和资本接续机制,推动创新要素从物理集聚走向化学融合;利用跨境要素流动平台和工具,完善本土企业“走出去”全球布局通道,以高水平开放优势链接全球资源。
总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上海拥有不可多得的要素禀赋集聚。坚持需求牵引、场景开路、以人为本、生态涵养、合作共赢,把《意见》部署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和实实在在的产业成果,上海就一定能在深度融合中率先走出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再到城市强的路子,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上海力量。
(作者为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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